近日,我院社会学系教师刘黎红副教授荣获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全省共有140人获此荣誉称号。
“齐鲁和谐使者”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业绩显著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
“齐鲁和谐使者”每两年选拔评审一次,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省政府命名,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我院赵新彦教授于2014年荣获首届“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