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MPA教育

MPA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2016-07-04  

MPA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2015年9月制定)

1、为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们的理论课学习时间,MPA中心对学生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目前,MPA教育中心实施的是本人签到考勤和教师课堂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2、MPA教育中心不接受电话请假,遇到无法按时到课事由,须本人以书面假条提前向MPA中心办公室请假。不提交假条缺课,视为旷课。如因为临时事由,不能提前提交假条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将假条扫描(非手机照片),发送到MPA主管教学主任的电子邮箱,假条原件应在下一次上课时,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3、对于签到后,擅自离开课堂的行为,视为旷课。

4、以单门课口径计算,旷课累计达2.5次,请假缺课累计达3.0次的学生,需要跟下一年级重修同门课程学习和考试(具体计算方法参考如下附件)。

5、学生出勤率作为中期筛选成绩和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一项主要依据。

 

附件:缺课和旷课计算方法

       以目前集中授课方式口径,一门课出满勤的时间为6个半天和两个晚间。参加半天上课按出勤1次计算,晚间上课按0.5次计算。

关闭

  • 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6-2020 All Rights Rese

  •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大支路62号      邮编:26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