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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普法|你真的了解宪法吗?

2019-12-13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中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为响应国家及学校的号召,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位班主任带领班级学生积极举行“宪法宣传周”主题班会。各班级活动主题明确、形式多样、效果显著。有的班级以ppt的形式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宪法日和我国宪法的有关知识,通过法律互动环节为同学们解疑答惑,并分析了我们生活中有关宪法的案例,使同学们充分明白学习宪法的重要性;有的班级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了解三大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为核心,用观看视频的方式培养同学们运用法律的能力;有的班级将本次活动分为线上线下两部分进行,线下进行“学宪法、讲宪法”问答型主题班会及男女宪法知识battle,线上利用班级群进行宪法知识资料的分享,得到了同学们的广泛参与。

经过宪法主题班会的科普,相信大家对宪法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首先“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其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很崇高,但它离我们的并不遥远,宪法保障了我们的基本权利与根本利益,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马基雅弗利曾说“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更要知法、懂法、尊法、守法,一起发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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