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大类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专业大类课程教学是夯实学生专业基础,培养学生专业兴趣的重要途径,加强大类课程建设,规范大类课程管理,对于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在大类培养结束后公平、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分流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为建立系统、科学的本科专业大类课程体系,健全课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我院本科课程管理的力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四条 大类课程管理在学院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教科办负责课程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 大类专业课程中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导修》课归学院直接管理,《政治学原理》、《当代国际关系》归政治与国际关系系管理,《行政管理学》归公共管理系管理,《社会学概论》归社会学系管理。
第六条大类课程组是课程教学组织的基本单位,由课程主讲教师构成,在教学系的领导下工作。
第七条 教学系负责组织课程组编写教学大纲、集体备课,进行题库建设和考试命题。
第八条 大类课程组负责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情境设计、教学方法创新、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文档建立和保存,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 大类课程组教师如是相关教学系以外的教师,在大类课程建设与管理上由学院委托相关教学系管理。
第三章 教材选用
第十条 由教学系严格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要求选用教材,报学院审批。
第十一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统一使用是高等教育教学的重要任务,是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教务处已于2017年5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今后相关课程必须使用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各系选用教材须按学校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严格按着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好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与教材的关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第四章 命题与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公共管理类专业导修》课采取考查方式,一般以命题论文形式考查。其他专业大类课程采用考试方式,由教学系根据教学大纲组织命题,严格实行教考分离。考试后由教科办负责封卷,教学系组织教师流水阅卷。任课教师在考前一律不准划重点。
第十四条 学生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为20%。平时成绩一般由作业、出勤等构成。
第十五条 教师要做好平时成绩的设计和评定,课程开始要明确告知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定方式,并做好记录,在学期中、学期末分两次向全班学生公示,确定无误后给出平时成绩,并在期末登入系统,作为总成绩的一部分。
第五章 质量监控
第十六条 专业大类课程由课程所属教学系负责质量监控,学院领导、督学随机听课,做好日常检查与监督。学院通过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所属教学系反馈,由教学系和课程组沟通,对课程教学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 对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限期整改,凡整改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开设专业大类课程。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截至到2017年7月,已出版的与我院专业课程相关的“马工程”重点教材有:西方经济学、西方政治思想史、政治学概论、社会学概论、中国政治思想史等。今后如出版其他与我院专业课程相关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